沈陽腳手架出租淺談設置連墻件

  (1)連墻件的安裝應隨腳手架搭設同步進行,不允許滯后安裝。當架體搭設至有連墻件的主節點時,在搭設完該處的立桿、縱向水平桿、橫向水平桿后,應立即設置連墻件。

  (2)沈陽腳手架一次搭設高度不應超過相鄰連墻件以上兩步。如超過相鄰連墻件以上兩步,無法設置連墻件時,應采取撐拉固定等措施與建筑結構拉結,直到上一層連墻件安裝完畢后再視情況予以拆除。

  (3)對于埋件結構的連墻件,應按設計位置和要求提前設置好預埋件,并做好成品保護,避免因其他施工活動受到破壞。

  (4)連墻桿最好與內外立桿同時拉結,使連墻件與架體連接牢固。連墻桿與節點之間距離不能任意加長,長細比應控制在150以內。

  (5)連墻件只有在主節點附近才能有效地阻止腳手架發生橫向彎曲失穩或傾覆。目前在實際搭設中,許多連墻件設置在立桿步距的12附近,這對腳手架穩定是極為不利的,必須予以注意。

  (6)剛性連墻件水平桿的后部應增設一個防滑扣件,防止桿件滑落。

  (7)安裝連墻件時,不能隨意增大連墻件豎向或水平向間距,或減少連墻件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