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腳手架租賃作業防護
一、沈陽高空作業的架子工必須持有效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上崗,無證人員一律不得參加上架搭設、拆除作業。
二、腳手板質量必須符合規范要求,厚度不小于50㎜,材質應達到國家二級木材標準,材質不合格的腳手板一律嚴禁上架使用。
三、鋼管腳手架應用外徑48~51毫米,壁厚3~3.5毫米,無嚴重銹蝕,彎曲、壓扁或裂紋的鋼管。木腳手架應用小頭有效直徑不小于8厘米,無腐朽、折裂、枯節的杉篙,腳手桿件不得鋼木混搭。
四、沈陽結構腳手架立桿間距不得大于1.5米,縱向水平桿(大橫桿)間距不得大于1.2米,橫向水平桿(小橫桿)間距不得大于1米。(具體根據方案實施)
裝修腳手架立桿間距不得大于1.5米。縱向水平桿(大橫桿)間距不得大于1.8米,橫向水平桿(小橫桿)間距不得大于1.5米。(具體根據方案實施)
五、沈陽腳手架基礎必須平整堅實,有排水措施,滿足架體支搭要求,確保不沉陷,不積水。其架體必須支搭在底座(托)或通長腳手板上。并設置掃地桿,掃地桿離地面20公分。
六、腳手架施工操作面必須滿鋪腳手板,離墻面不應大于12-15公分(鋼管扣件式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30-2001),不得有大于10cm空隙和超過25cm的探頭板、飛跳板。操作面外側應設一道護身欄桿和一道18厘米高的擋腳板。腳手架施工層操作面下方凈空距離超過3米時,必須設置一道水平安全網,向上不超10米設置一道水平網,網繩必須與建筑物或架體連接牢固。雙排架里口與結構外墻間水平網無法防護時可鋪設腳手板。架體必須用密目安全網沿外架內側進行封閉,安全網之間必須連接牢固,封閉嚴密,并與架體固定。
七、腳手架必須按樓層設置拉接點,拉接點垂直距離不得超過4米,水平距離不得超過7米,拉接必須使用剛性材料(鋼管)。20米以上的架子應有卸荷措施。
八、腳手架必須設置連續剪刀撐(十子蓋)保證整體結構不變形,寬度不得超過七根立桿,斜桿與水平面夾角應為45~60度。剪刀撐連接桿必須使用三個扣件搭接,搭接長度不小于1米。間距不得大于15米。
九、特殊腳手架和高度在20米以上的高大腳手架必須有設計方案,并履行驗收手續。
十、結構用的里、外承重腳手架,使用時荷載不得超過2646牛頓/平方米(270千克/平方米)。裝修用的里、外腳手架使用荷載不得超過1960牛頓/平方米(200千克/平方米)。
十一、在建工程(含腳手架具)的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之間,應按規范保持安全操作距離。特殊情況,必須采取有效可靠的防護措施。護線架的支搭應采用非導電材質,其基礎立桿地埋深度為30~50厘米,整體護線架要有可靠支頂拉接措施,保證架體穩固。使用的杉木桿最小直徑不小于8公分。
十二、人行馬道寬度不小于1米,斜道的坡度不大于1:3;運料馬道寬度不小于1.5米,斜道的坡度不大于1:6。拐彎處應設平臺,按臨邊防護要求設置防護欄桿及擋腳板,防滑條間距不大于30厘米。
十三、沈陽腳手架搭設完成后必須經過項目技術部門、安全部門、施工隊技術員、安全員、架子搭設負責人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中必須定期進行檢查、維護,發現異常情況必須即使改正。任何人未經技術部門的書面同意不得拆除、改動腳手架的任何部分,包括在腳手架上設置其他設施。
十四、懸挑架及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專項技術要求按照專項方案及技術交底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