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腳手架出租如施工現場發生事故,施工單位的主要責任有哪些
沈陽腳手架出租如施工現場發生事故,施工單位的主要責任有哪些
經事故責任認定,施工單位的主要責任有:
(1)對項目部管理不力。公司派駐的項目經理長期不在崗,安排無相應資質的人員實際負責項目施工組織。公司未要求項目部將筒壁工程作為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進行管理,對項目部的施工進度管理缺失。對施工現場檢查不深入,缺少技術、質量等方面內容,未發現施工現場拆模等關鍵工序管理失控和技術管理存有漏洞等問題。
(2)現場施工管理混亂。項目部指定社會自然人組織勞務作業隊伍掛靠勞務公司,施工過程中更換勞務作業隊伍后,未按規定履行相關手續。對勞務作業隊伍以包代管,夜間作業時沒有安排人員帶班管理。安全教育培訓不扎實,安全技術交底不認真,未組織全員交底,交底內容缺乏針對性。在施工現場違規安排垂直交叉作業,未督促整改勞務作業隊伍習慣性違章、施工質量低等問題
(3)安全技術措施存在嚴重漏洞。項目部未將筒壁工程作為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進行管理;筒壁工程施工方案存有重大缺陷,未按要求在施工方案中制定拆模管理控制措施,未辨識出拆模作業中存在的重大風險。在氣溫驟降、外部施工條件已發生變化的情況下,項目部未采取相應技術措施。在上級公司提出加強冬期施工管理的要求后,項目部未按要求制定冬期施工方案。
(4)拆模等關鍵工序管理失控。項目部長期任由勞務作業隊伍憑經驗盲目施工,對拆模工序的管理失控,在施工過程中不投施工技術標準施工,實際形成了勞務作業隊伍自行決定拆模和澆筑混凝土的狀況。未按施工質量驗收的規定對拆模工作進行驗收,違反拆模前必須報告總承包單位及監理單位的管理要求。對筒壁工程混凝土同條件養護試塊強度檢測管理缺失,大部分筒節混凝士未經試壓即拆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