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腳手架出租鋼管扣件腳手架搭設中存在的問

腳手架是建筑施工中的主要施工工具,沈陽腳手架出租鋼管扣件舉例:磚墻的砌筑、支設模板、澆注混凝土、裝飾粉刷、結構構件的安裝等都需要搭設腳手架,以便操作。如果腳手架搭設不及時勢必須拖延工期;如果腳手架搭設不堅固,就容易造成施工中的傷亡事故。因此腳手架的選型、構造、搭設質量都必須認真對待。

一、 腳手架鋼管及扣件質量標準  

1. 鋼管:《規范》規定:“腳手架鋼管應采用現行國家標準《直縫電焊鋼管》( GB/T3092 )中規定的 3 號普通鋼管。其質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碳素結構鋼》( GB/T700 )中 Q235 - A 級鋼的規定。單根腳手架鋼管的最大質量不宜大于 25kg ,應采用 ф48×3.5 鋼管。鋼管表面應平直光滑,不應有裂縫、結疤、分層、錯位、硬彎、毛刺、壓痕和深的劃道,鋼管上嚴禁打孔,應涂有防銹漆”。  

2. 扣件:《規范》規定:“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應采用可鍛鑄鐵制作的扣件,其材質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鋼管腳手架扣件》( GB15831 )的規定”。舊扣件使用前應進行質量檢查。有裂縫、變形的嚴禁使用。出現滑絲的螺栓必須更換,新舊扣件應做防銹處理。  

二、 腳手架搭設存在的問題  

1. 無腳手架搭設方案和設計計算   在檢查中發現部分工地沒有搭設方案,有的有方案但編制過于簡單,計算有誤,又沒有經過審批,不能指導現場施工。更有甚者,施工員只是向作業人員進行口頭交待,就開始盲目作業,嚴重違反了《規范》中“應按施工組織設計中有關腳手架的要求進行”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關于必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的規定。  

2. 底座安裝不符合規定   《規范》要求“墊板宜采用長度不少 2 跨,厚度不少于 50cm 的木墊板,也可用槽鋼”。但在檢查中看到不少工地的腳手架底層立桿下端僅用一塊小方木或短木板墊起。腳手架搭設完畢投入使用后,由于荷載的逐步增加,加之受風刮雨淋等氣候的影響,再因基礎未夯實,很容易造成架體不均勻沉降,引起變形。  

3. 立桿接頭未錯開   檢查發現,部分工地在搭設過程中,立桿未嚴格按規范進行,還是沿用老的方法,使相鄰的立桿錯開,沒有滿足同步內隔一根立桿的接頭在高度方向上錯開不小于 500mm 的規定,造成架體強度不夠。  

4. 剪刀撐不按規定設置   《規范》規定:“高度在 24m 以上的雙排腳手架應在外側面整個高度上連續設置剪刀撐”。在檢查中發現部分工地存在問題較多,如跨度不夠、不連續、不貫通、未生根,起不到穩定架體的作用。另外《規范》規定:剪刀撐斜桿搭接長度為 1m ,而有的僅有 400 ~ 500mm 長,扣件僅接 2 個。再者,腳手架已搭設 5 、 6 步或全部搭設完,也沒有剪刀撐,而是經督促后才于補搭。  

5. 安全防護不到位   《規范》規定:“腳手架板應鋪滿鋪穩,離開墻面 120 ~ 150mm ,自頂層作業層的腳手架板往下計算,宜每隔 12m 滿鋪一層腳手架板”。而實際上部分工地未能做到,有的甚至無架板,僅是用方木或鋼模代替架板。有的作業層局部有架板,但探頭板多,未用鉛絲綁扎,很容易造成人員墜落。  

6. 檢查與驗收   《規范》規定:“腳手架及地基基礎應在下列階段進行檢查與驗收。

① 基礎完工后及腳手架搭設前; 

② 作業層施加荷載前;

③ 每搭完 10m ~ 13m 高度后;

④ 達到設計高度;

⑤ 遇有 6 級大風大雨后,寒冷地區開凍后;

⑥ 停工超過 1 個月”。在檢查中發現仍有部分工地未按規定執行。在檢查安全管理資料時看不到腳手架檢查與驗收資料,而腳手架已經投入使用。還有一些工地雖然有檢查驗收資料,但未按階段驗收,無搭設負責人、驗收人員簽字,起不到見證作用。   

三、 安全管理與使用  

1. 《規范》規定:“腳手架搭設人員必須是經過按現行國家標準《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 GB5036 )考核合格的專業架子工”。實事求是地講,各建筑施工企業經過體制改革設立了項目經理部后,人員流動加之老同志退休,專業架子工已經不多了?,F在搭設架子的任務就落在承擔主體施工的隊伍或專業搭設公司身上,他們大部分雖經過培訓取了《操作證》,但技術水平達不到等級要求。  

2. 《規范》規定:“不得將模板支架,泵送混凝土鋼管固在腳手架上”。而實際情況又如何呢?在檢查中看到不少工地就是把模板支架、泵送砼鋼管、物料提升機固定架子與腳手架相連。更有甚者,內外粉刷作業時,作業人員嫌連墻件礙事,不經批準私自拆除,削弱了架體的穩定性。